2023-2-17 16:34| 发布者: bwg8866| 查看: 909| 评论: 0
年代:清代 通长28cm,通宽21cm,通高7cm。
蒜头形小口,矮颈,壶身平面呈圆形,扁腹,方圈足。通体施酱釉,釉面较光亮。壶身两侧上下各饰一小系。壶身一面中部饰鱼纹及勾云纹,另一面中部饰几何纹及连弧纹,方圈足两面各刻“上”和“吉”二字。白沙县发现的这些瓷器在烧造、釉色、型制、纹饰等方面与当地的釉陶器有明显的不同,这可能反映了清代时当地黎人与汉人已进行了经济文化交流,瓷器当通过不同途径来到了这里,表明汉族文化已传播到了该地。